[摘要] 将于7月16日摘牌
受鹤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以网上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江门市JCR2020-90(鹤山1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块位于鹤山市沙坪街道汇源石溪村;用途为教育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20591.73平方米(30.89亩);土地使用年限:自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计50年;将于2020年7月16日摘牌!
地块位于谷埠新区,周边在售楼盘有时代雁山湖时代雁山湖7000元/平方米4.55分雁前路79号(鹤山大雁山风景区旁)400-176-0760 转 858109、方圆云山诗意、汇源新都·西江悦汇源新都·西江悦6500元/平方米4.13分鹤山大道与人民东路交汇处(大转盘旁)400-176-0760 转 832490等,价格大约在7400-9000元/㎡。
地块指标:
容积率≤1.2;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4710.00平方米;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35%
其他要求:
1、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对建校的要求,地块的总用地面积20591.73 平方米,用于建设教学楼及相关教育配套设施建筑。
2、竞得人必须在2年内将地块开发建成小学。竞得人不能改变部分或全部土地用途,不能建设与教育无关的建筑(含商业经营),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不予退还已缴交的全部土地价款,无偿没收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3、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将项目学校办成全省乃至享有盛誉的鹤山市优质品牌学校。学校建设标准必须符合或高于《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粤教基[2013]17号)相关指标。
4、竞得人竞得土地后,1 个月内须向鹤山市教育局提交《XXX学校(暂定)筹办报告》、《XXX 学校(暂定)办学方案》,取得鹤山市教育局审核同意意见后,须与鹤山市人民政府、管理方(校方)共同签订《鹤山市民办学校联合办学协议书》。
5、申请竞买人(或其关联公司)取得鹤山市教育局出具的同意举办学校的复函,并在网上报名时将该文件(原件)扫描录入网上交易系统,作为资格审查的必备材料之一。
6、竞得人如非鹤山市区注册的公司,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须在鹤山市设立独立核算公司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实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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